摘要:现代社会是一个以加速为主要特征的时代。社会加速以当下时态的萎缩为基点,以凡事都要求增长、加速与创新为特征,以结构上基于动态性稳定、文化上基于无止境的范围扩增为核心,进而实现对世界全面侵占为目标的一种时代现象。从生产力的进步生发出来的社会加速本应有助于实现个体自主规划生活的可能,然而不可见的时间规范与提升律令反而使人们对于增长的感受越来越从一种期待变成一种胁迫。当社会加速所遵循的不再是发展逻辑而是竞争逻辑,社会进步的加速与个体不自由的加速联袂而行,加速逻辑与资本逻辑渐趋一致,增长与毁灭合而为一。面对社会加速造成的自主性承诺悖论,唯有破除资本逻辑与加速逻辑的媾和,方能消解规范性暴力的强力规制,进而构建个体理想的自主性生活。
摘要:意识形态批判的自反困境,是当代理论界在处理意识形态批判的普遍有效性与批判标准的社会历史性的非对称关系时,遭遇到的一种疑难情境,它实质性地表现为意识形态批判在自身效力标准的正当性上构成的“自我反驳”。当代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中的此种困境,在历经了伊格尔顿和曼海姆的探索后,不仅在根本上显露为批判逻辑之外部反思模式的弊病,而且被研究者们进一步地归结为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缺陷。与此相反,在批判性地继承黑格尔的内在批判方法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所自觉践行的“内在批判”,作为一条业已克服了意识形态批判的自反困境的科学进路,可以在保有意识形态批判所必然要求的超越性或变革性的同时,规避外部反思的正当性不足的缺陷,从而以生成内在性规范的形式,正当且有效地实现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内在超越”。
摘要:传统科学价值观认为,科学是一项认知事业,科学工作的核心和首要目标是探寻真理或获取知识。然而,在当下关于科学价值的争论中,一个逐渐流行的价值规范是“目标进路”,即认为探寻真理或获取知识在科学实践当中并不具有优先地位,而应当根据研究目标对多种价值进行综合考虑与权衡。不过,若考虑到科学的“元价值问题”,可以发现我们重视科学的核心元价值就在于它能够促进人类认知,这也是科学事业能够区别于其他实践部门、使其在认知领域拥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根本依据。因此,作为一项认知事业,科学当以认知优先。此外,“认知优先”并不意味着科学实践对社会价值毫不关注,而是应当在价值封装的基调下,以促进认知的方式来促进各种社会价值的实现。
摘要:程朱理学的“神”论是在坚持理一本论的立场下进行界定的,其以《易传》为经典依据,以妙用为神,故既不越乎理,亦与形气、功用有别。朱子以“有迹”“无迹”区分了功用与妙用,并以“实理发见”上接程子之说。至于朱子门人,如黄榦等人对“神”字所作的具体分析,从实质内涵上讲,与程朱并非存在很大差异。毋宁说,师徒之间对于“神”字的判定,其实具有高度的共识。黄榦对于此一问题既做了分言、统言,且对朱子的观点做了完整的归纳和总结,这在陈淳的说法里亦可以得到照应。通过考察程朱以及朱子师门之间对于“神”论问题的理解,论述其所思考的诸种面向及关切所在,既能体现程朱理学自身的考虑,也可以彰显其学理内部不断的细化与推进。
摘要:英国人对华的了解与认知,以往主要是来自耶稣会士的记述以及少量欧洲访华使团和探险者的有关报告、游记等二手资料,马戛尔尼使团访华极大地促进了英人对华的观察与了解,自此他们开始主要基于自己对华的观察体验来了解与认识中国,汉学应运而生。汉学者在中英两国早期外交关系的初创至巨变的近半个世纪里,依据其自身对华的了解与认知在中英两国重大交往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以马戛尔尼使团访华与汉学兴起为基点,以中英早期广州口岸外交纷争与阿美士德使团访华,以及英议会涉华议案表决等为叙事的时空主线与场域,阐释小斯当东等汉学者在中英早期重大交往活动中,依据其自身的对华认知及其国内形势,对华所采取的立场、观点及措施,揭示英国早期对华战略上的“外交”与“武力”间的博弈态势。
摘要:作为新时代养老服务新业态,智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践行积极老龄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以我国29个省份为研究对象,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在TOE框架下探讨导致地方智慧养老服务发展质量差异化的条件组态。研究发现:技术、组织、环境维度的各要素均不能单独作为智慧养老服务发展的必要条件;智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3条驱动路径,分别是“组织一环境”主导型、“组织”主导型和“技术一环境”主导型;对比3个条件组态,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至关重要,部分要素可以通过等效替代以“殊途同归”的方式提升智慧养老服务发展质量。基于此,各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特点,优化技术、组织和环境要素搭配,以实现智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摘要:智慧政务作为政府在数字时代变革的典型代表,持续性建设问题凸显,体现为组织层与价值层障碍的梗阻,其隐喻的“技术与价值”之争已经无法准确而系统地回应智慧政务如何持续推进难题。为回应持续性建设需求,智慧政务的“包容性”是打破技术与价值冲突从而实现动态协同关系的核心。首先定义“包容性智慧政务”的具体内涵,进而在界面治理与服务接触理论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构建和解释包容性智慧政务的“界面-接触”理论分析框架。具体来讲,作为新兴数字技术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具有实现包容性智慧政务的图景潜力,在组织层的数据逻辑、环境层的共创逻辑和服务层的交互逻辑等内在机理方面得到体现。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会产生的“涌现性的问题域”仍需要系统性、结构化的识别与剖析,组织层面的约束与规制、服务层面的强化与介入、环境层面的培育与弥合也是治理对策的重要内容。
摘要:不法原因给付案件的司法实践面临双重困境:一是处理方案的反价值性源自公私法协同机制的断裂。现行分工模式下,公法评价缺位时,私法单独作出的财产处置易产生评价偏颇。破解困境需构建“双轨制”解决方案:强化公私法衔接,对存在公法收缴规范的违法利益建立强制审查移送机制;明确对不存在公法收缴规范的私法领域保持司法克制。二是裁判理由的脱法性源于现行规范体系的僵化。现有制度虽构建了基本规则框架,但“绝对返还”的处理模式难以应对复杂伦理场景。当案件涉及价值冲突时,法官常被迫突破文义援引原则裁判,导致裁判依据与成文法出现裂隙。对此需要在解释论与立法论上为“不返还”提供充分的规范依据。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二)》新增行贿罪从重处罚条款引发了由内到外的规范竞合评价难题。在内部层面,同一事实可能同时符合多个从重处罚条款的要件;在外部层面,特定事实存在同时被涵摄于从重条款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定罪条款的竞合风险。此种规范竞合衍生的择一适用与并合适用之争,反映出刑事政策导向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间的紧张关系。解决问题的基础在于正确理解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该原则并非绝对排斥事实要素的复用,而是禁止对同一事实的同一规范目的或属性重复评价。由此,有必要为从重处罚条款的适用构建规范目的检验、法益类型识别以及评价维度分离的分析框架。外部竞合需通过存在性评价与程度性评价的分层避免规范冲突,内部竞合需辨析不同从重处罚的法益侵害实质实现评价分离,最终保障从严惩治与罪刑均衡的协调。
摘要: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实践中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考量因素并不明晰。为更精准计算惩罚性赔偿金额,应当引入法经济学的视角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首先在比较无差异赔偿方法和汉德法则赔偿方法后得出,无差异赔偿方法更加适合存在履行差错情况下计算惩罚和遏制的效果系数。其次模拟了公、私益诉讼中不同主体的成本、收益及其选择进路,并分析了保险机制介入下惩罚性赔偿的成本与收益。最后将不同主体的成本一收益模型纳入惩罚性赔偿之中,分析不同主体的理性人行动逻辑和策略。需要通过设置惩罚的边界纠偏过罚不当的个案司法行为,明确惩罚金的计算考量因素并区分公、私益诉讼的计算模式,以及规范赔偿金的使用和监督等路径加以完善。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起,海外华人社区客家方言的研究地域从东南亚逐渐扩展至非洲、美洲等地,研究成果数量持续增长。研究内容聚焦于语音与词汇变异,语法研究较为薄弱。其中,以东南亚地区客家方言的研究最为集中,非洲、美洲仅有零星语音方面的研究成果。研究视角逐步多元化,开始重视社会语言学、文化语言学、实验语音学、语言接触等理论和方法的运用。当前研究仍存在研究地域覆盖不均、语法与演变机制分析匮乏、跨学科整合不足等问题。未来海外华人社区客家方言研究可在以下方面寻求进一步发展:1.加强研究队伍体系的建设;2.拓展研究地域的广度;3.综合运用跨学科的研究视角与方法;4.开发和利用海外华人社区客家方言资源。
摘要:侨乡振兴是一个涉及海内外多元主体参与的动态过程,其中动员这些主体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环节。然而,侨乡的宗族修复活动展现出了强大的动员能力,成功汇聚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在侨乡开平风采余氏宗祠修复事件中,宗族行动者作为核心,通过转译将华侨华人、侨乡社会、政府、资金以及建筑等多元主体紧密纳入行动者网络,实现了既定目标。这一过程不仅构建了人类与非人类、政府与宗族、地方与世界之间的联结,还为侨乡振兴如何整合多元主体提供了宝贵的启示。政府应积极参与侨乡传统文化活动,发挥其引导作用,推动侨乡振兴的实现。
摘要:中国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发起“口述历史”访谈的初衷是留存史料。但讲述者们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普遍认可祖国的器物、民族事业、故乡及其所属的集体、传统文化,表现出对中华民族的强烈认同。他们讲述对祖国山川的深切感情,从并不完美的祖国器物中获取了报效祖国的动力。他们讲述投身到包括辛亥革命、抗日战争、建设国家等事业中的经历,将个人成长融入到民族进步的过程之中。与一般传记(自传)不同的是,讲述者们高度认同故乡及其所属的集体,却鲜少展示个性,自觉地将自己视为中华民族的一个成员。讲述者们是传统文化的承载者,在对传统文化的审视与发扬中实践着个人的成长,显示出传统文化顽强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