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期以来,社会科学研究基本上是将注意力投放在物质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上,远未像自然科学那样对时间与空间作出较为充分的讨论。随着时间之于人的生活和行动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加强对时间的研究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的一项重要课题。对时间进行开发和利用,依据时间和对时间作出社会安排,都需要建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为人们确立的时间观念的基础上。社会时间是从自然时间转化而来的,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人类社会呈现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特征后,认识和把握时间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并作出相应的社会安排,关系到社会运行模式以及人的社会生活和行动模式的重建问题。特别是在社会治理中,基于社会时间重建社会分配体系,是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条件下重理公平、公正的必要措施。
摘要:现代城市文明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构成。文化是城市魅力之所在,更是城市的灵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文化具有核心支撑作用,而这需要借助文化叙事来实现。文化叙事既强调以文化为核心引领和主导城市文明发展,更加主张自觉地推动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从历史视域看,城市发展进程中,文化智慧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人类文明能留下有价值的东西,都是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文明成果;从现实视域看,文化在现代城市文明构建中,愈加发挥着核心要素作用。这一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传统文化智慧的发掘、运用,应以传统文化作为现代城市发展的文明基石,以地域文化塑造城市文明个性特质,在与古为新中实现城市文脉当代发展。未来城市的文化叙事,要深刻领悟文化的灵魂作用,着力推动人文经济发展,激活文化新质生产力,使城市文明发展获得充盈的生命灵魂与不竭的动力源泉。
摘要:相较于传统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具有新的生产要素、新的组织形式、新的产销模式。数字经济成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构成与核心推力,但数字经济的新特征也引发了一些认知误区,包括数据比物质更本原的“唯信息主义”、流量是价值新源泉的“唯流量主义”、消费完全等同于生产的“消费至上”等。由此,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仅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完善数字经济相关体制机制,还要基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马克思的价值-剥削理论”“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原理”等,分别澄明“唯信息主义”“唯流量主义”“消费至上”等数字经济认知误区,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世界观与辩证方法论的指引。
摘要:数字产消主义蕴含了数字资本对数字产消者隐秘的意识形态奴役,其意识形态表象呈现为数字产消者的“自由幻象”“快感幻象”和“消费幻象”。日常生活的数字化、数据的商品化和数字劳动的全球化是数字产消主义的意识形态生成逻辑。数字产消主义的意识形态本质在于服务数字资本增殖逻辑:最大程度挖掘数字产消者在数字平台的生产性价值和消费性价值。在数字产消主义的意识形态奴役下,数字产消者不但被规训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的消费娱乐物种,而且其全部生命时间被资本化,沦为数字资本主义的数据劳动时间和消费时间。数字产消主义的意识形态逻辑揭示了数字资本主义剥削的隐蔽性和野蛮性,应通过推进扬弃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加强数字技术社会主义应用、加快主流意识形态数字化转型等举措消解数字产消主义的意识形态奴役,以创造数字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实现人民向往的美好数字生活。
摘要:产业链现代化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产业链数字化、产业链绿色化、产业链创新化、产业链韧性化四个维度,构建了基于新质生产力的我国产业链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权法测算2011—2023年全国和省域层面的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并通过Dagum基尼系数、 σ 收敛模型、莫兰指数、高斯核密度估计和马尔可夫链的方法分析我国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区域差异及动态演进。研究发现,我国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总体稳步上升,其四个维度均呈增长态势;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的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存在显著差异,且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区域差异主要源于区域间差异;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在空间分布上具有显著的空间正相关性,且空间集聚趋势总体不断加强。研究拓展了产业链现代化的研究视角,系统测度了基于新质生产力的我国产业链现代化特征,并从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间产业协同发展、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为我国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参考。
摘要: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背景下,探讨企业数字化转型与对外投资网络这一议题,对优化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地理区位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国际直接投资的垄断优势理论和内部化理论,阐述了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对外投资网络扩张的理论机制,并以2007—2023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验证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否提升其对外直接投资广度。研究表明: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其对外直接投资广度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对外直接投资网络扩张效应较为显著,该结论经多重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并且在制造业和商贸服务型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均正向显著,说明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柔性化生产能力和差异化产品的规模制造能力。而服务业企业则有可能通过数字化将服务贸易的方式从对外直接投资转为跨境数字交付,表现为对外投资网络收缩效应。进一步的机制检验发现,企业数字化通过有效地改善地理距离障碍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制度差异壁垒带来的合法性缺失,使企业得以覆盖更广泛的地理区域、接纳更加多元化的制度环境,从而拓展其对外直接投资广度,优化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分布。研究为进一步释放数字红利,优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分布,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启示。
摘要:环境规制如何影响企业风险是绿色发展背景下亟须研究的重要议题。以2005—2023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企业风险的影响,发现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会显著提高企业风险。中介效应分析显示,企业绿色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是环境规制对企业风险影响的传导路径;调节效应分析显示,高管薪酬与企业融资约束显著影响环境规制与企业风险间的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企业中,低碳城市试点与企业风险不存在显著关系,但低碳城市试点能够增加非国有企业的风险水平;市场化程度越低的地区,参与低碳城市试点对企业风险的增加的程度越大。研究结论为深入理解环境规制对企业影响的经济后果,推动环境规制改革和企业风险防范提供了参考。
摘要: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是否应中止担保物权的行使,我国《企业破产法》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司法裁判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做法。无论是担保物权,抑或让与担保等非典型担保,原则上均应允许其不依破产程序而实现。基于功能主义的立法模式,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形下,非典型担保的债权人负有清算义务,其所行使的权利无论是取回权还是别除权,二者差异并不大。在修订《企业破产法》时,为了确保“担保物的变价不损害破产财团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的实现,应允许破产管理人对担保物的变价进行干预;可通过要求担保物权人出示担保物并进行估价,或直接向法院请求拍卖、变卖担保物,或指定变价时间等方式来维护担保物的价值。通过修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担保物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行使规则,不仅可以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权利预期,增强市场信心与活力,还可以降低信贷交易成本,从而助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摘要:“借违法无效之名毁约”仅存在于有限情形,合同因“标的物仅可为特定主体所拥有或不可为特定主体所拥有”而无效,当事人为追求由市场因素产生的巨额经济利益而主张无效。规制“借违法无效之名毁约”的正当性在于规制背信行为。主张合同无效方全无巨额经济利益和该利益在双方之间分配系规制背信行为的两种结果,后者更为常见。规制“借违法无效之名毁约”以实现在双方之间分配增值无法借助不当得利返还实现,因为不当得利返还无法产生部分返还效果,修正不当得利返还路径的代价也较大。规制的应然路径是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该路径所面临的障碍均可被克服。具体来说,法律完全可能保护实际不知法的当事人;在双方明知合同无效时,背信人相对方亦可能存在对对方自愿遵守无效合同的信赖。承认此种缔约过失损害赔偿不必然违反规范目的和架空善良风俗。在过错认定上,通常宜认定背信方具有主要过错。此时,虽然承认了相对人在经济层面上的部分成功,但是“标的物仅可为特定主体所拥有或不可为特定主体所拥有”这一规范判断仍得到坚持。只要试图实现增值在双方之间分配,即便采取“合同有效 + 履行不能”思路,也存在类似的论证负担。
摘要:科学城的创新能力是其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并受产业集聚、知识网络、空间环境等多重要素的综合影响。基于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构建空间要素与创新因子协同演化的分析框架,遴选全球三大洲19座代表性科学城,通过构建涵盖资源、环境、服务与绩效的多维评价体系,识别出31项高度相关的创新-空间组合变量,解析其在不同创新成长阶段下的空间演化路径与功能适配机制。研究发现:科学城的空间布局、形态紧凑性、生态结构及功能复合度对创新形成与转型具有显著影响;同时,创新能力的跃迁也反向推动空间结构重构。研究进一步归纳了因循创新周期特征的空间策略,为科学城创新能力提升与空间优化发展提供了逻辑闭环与路径引导。研究丰富了创新一空间耦合的理论范式,亦为科学城规划决策提供了具备操作性的实证支撑。
摘要:政策终结是政策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通常体现为政策主体有意识地决策,并呈现出一定的形态规律。在公共政策过程理论中,关于政策终结类型及其机制的知识相对缺乏,限制了对现实世界多样政策终结实践的解释力。聚焦公共政策解决社会问题的一般规律,从“政策目标达成与否”与“政策终结完全与否”两个核心维度,抽象归纳出政策终结的五种类型:目标实现型、战略升级型、结构纠偏型、工具优化型和目标退出型。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情境中的五个典型案例,进一步阐释上述政策终结的类型学框架。对政策终结现象的分析和归纳,有助于丰富和完善政策过程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