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建军之初,新四军就颁布了“三大纪律十项注意”。1942年5月,新四军党务委员会发布关于执行党的纪律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处分党员的权限及手续,彰显了执纪的刚性。
新四军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对于损害群众利(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