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体   /   繁体
第二节 灵州职官 多有变化-灵州史研究

第二节 灵州职官 多有变化

字体:      

  唐代地方职官制度,设置非常复杂,唐代地方最初设州(郡)、县两级,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县的长官不分大小统称令。县令的佐官有县丞、主簿、县尉等(京县增设录事2人。县(试读)...

灵州史研究

白述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