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海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
乡镇:第一名西安镇(颁发奖牌、奖金10000元)
第二名李俊乡(颁发奖牌、奖金8000元)
三河镇(颁发奖牌、奖金8000元)
第三名海城镇(颁发奖牌、奖金5000元)(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