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淫秽物品犯罪的法益不是管理秩序或者性风尚,也不是公众情感或者不接触淫秽物品的权利,而是性自主权。我国刑法规定的“诲淫性”不是主观意图而是客观上的强制性,可以将淫秽物品分为两类:一是表现强制性性行(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