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4年,因身患重疾住院治疗了个月后,虽然医院出具《疾病诊断书》证明我需要继续医治,但公司仍以我的医疗期届满,通知我上班,而我拒绝到岗,为此公司决定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