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文系求学的阶段,对散文的要求是精短,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字数稍多,就被质疑“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那时读到的长散文很少,偶尔有,也易被记:视作不得要领。这是什么逻辑,不曾出现的就不该(试读)...